乌干达:启用矿产在线注册和纳税系统
乌干达政府近期启用了矿产在线注册和纳税系统,并要求乌矿产许可证持有人和相关交易者均需在线注册。乌能矿部长姆洛尼表示,相比于旧有的管理体系,线上管理系统更加高效透明,投资者将能够更加快捷地获得许可证申领等服务。据悉,乌干达当前共有482家公司和个人持有矿产许可证。线上系统主要可以实现如下功能:1、搜索持证人有关信息;2、提交许可证申请材料;3、提交有关报告;4、在线纳税;5、在线业务咨询。(来源:中国驻乌干达使馆经商处)
【点评】乌干达矿产资源丰富,乌干达矿产资源勘探与开发得到许多国家和世界组织的关注和帮助。乌干达政府近期启用矿产在线注册和纳税系统,有助于加强对矿产企业的管理和引导,提高工作效率和透明度。建议对乌干达矿产资源投资感兴趣的中国企业熟悉该系统的内容和流程,以加快申请矿产许可证和在线纳税的速度。
境外投资立项审批(发改委)
1、审批权限
(1)核准
依照现行规定,根据投资项目和投资金额的不同,境外投资项目核准的主管机关为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具体权限划分如下:
中方投资额10亿美元及以上的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项目不分限额,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其中,中方投资额20亿美元及以上,并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审核意见报国务院核准。
敏感国家和地区包括:未建交和受国际制裁的国家,发生战争、内乱等国家和地区。
敏感行业包括:基础电信运营,跨境水资源开发利用,大规模土地开发,输电干线、电网,新闻传媒等行业。
(2)备案
除上述之外的境外投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其中,中央管理企业实施的境外投资项目、地方企业实施的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地方企业实施的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境外投资项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2、项目信息报告
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的境外收购或竞标项目,投资主体在对外开展实质性工作之前,应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项目信息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收到项目信息报告后,对符合国家境外投资政策的项目,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确认函。项目信息报告格式文本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