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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境外投资备案代办全流程实操指引

发布时间:2023-12-14        浏览次数:3        返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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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境外投资备案代办全流程实操指引

海南境外投资备案代办全流程实操指引

3月10日洋浦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浦集装箱码头)单日集装箱吞吐量首.次突破8000标箱,再创历史新高。,从2021年7月28日突破6000标箱、2022年5月20日突破7000标箱,到今年3月10日突破8000标箱,洋浦集装箱码头单日吞吐量一年一个台阶,不断取得新突破,恰恰见证了海南自贸港建设实现从“顺利开局”“蓬勃展开”“进展明显”,到“蓬勃兴起”的喜人进程。



海南境外投资备案代办全流程实操指引

海南境外投资备案外汇管理局代办指引

取得境外投资主管部门的审批后,企业可直接在银行办理外汇汇出手续。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年13号)规定,取消了境外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核准行政审批事项,改由银行直接审核办理境外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通过银行对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实施间接监管;取消境外再投资外汇备案,境内投资主体设立或控制的境外企业在境外再投资设立或控制新的境外企业无需办理外汇备案手续。

 

银行要求的审核材料主要有:

1.《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业务申请表》

2.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多个境内机构共同实施一项境外直接投资的,应提交各境内机构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3.非金融企业境外投资提供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金融机构境外投资提供相关金融主管部门对该项投资的批准文件或无异议函。

4.外国投资者以境外股权并购境内公司导致境内公司或其股东持有境外公司股权的,另需提供加注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加注的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

参考法规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汇发[2009]30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 》汇发[2015] 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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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境外投资备案商务部代办指引

虽然2018年1月18日,商务部、人民银行、国资委、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发布关于印发《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暂行办法》的通知(商合发[2018]24号),强化各部委的信息共享,和商务部牵头汇总,但并没有改变原来的对外投资备案或核准的职责分工。因此商务部2014年发布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依然适用(后续有变更可能)

备注1:对属于核准情形的境外投资,中央企业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地方企业通过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提出申请。

备注2:对属于备案情形的境外投资,中央企业报商务部备案;地方企业报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备注3:企业投资的境外企业开展境外再投资,在完成境外法律手续后,企业应当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

资料来源:根据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整理而成。

需要注意的是商务部规定的敏感国家和敏感行业同发改委规定有所不同。此外,根据2017年8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交部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7〕74号),规定了三类限制开展的境外投资需要境外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因此综合分析,敏感国家和行业指:

1、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建交的国家、受联合国制裁的国家、发生战乱或者我国缔结的双多2、边条约或协议规定需要限制的敏感国家和地区。

3、涉及出口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出口的产品和技术的行业、影响一国(地区)以上利益的行业。

4、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境外投资。

5、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

对于商务部核准的项目,需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书,主要包括投资主体情况、境外企业名称、股权结构、投资金额、经营范围、经营期限、投资资金来源、投资具体内容等;

(2)《境外投资申请表》,企业应当通过"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打印,并加盖印章;

(3)境外投资相关合同或协议;

(4)有关部门对境外投资所涉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出口的产品或技术准予出口的材料;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对外投资合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商办合函〔2017〕426号),对于境外投资项目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重点检查企业如下内容:

1、境外企业是否落实人员和财产安全防范措施、建立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

2、境外企业是否按规定及时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室)报到登记;

3、境外企业的境内投资主体是否按规定报告境外投资业务情况和统计资料;

4、以下对外投资是重点督查项目:

4.1中方投资额等值3亿美元(含3亿美元)以上的对外投资;

4.2敏感国别(地区)、敏感行业的对外投资;

4.3出现重大经营亏损的对外投资;

4.4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及裙体性事件的对外投资;

4.5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对外投资;

4.6其他情形的重大对外投资。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2014年第3号令;

《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暂行办法》(商合发 2018 24号);

《对外投资合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试行)》(商办合函〔2017〕4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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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境外投资备案代办常见问题

      1、企业开展境外投资,事先需要知晓哪些政策性文件?

  国务院层面,可关注《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人民银行 外交部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7〕74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层面,请关注《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配套格式文本(2018年版)的通知》(发改外资〔2018〕252号)和《关于发布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发改外资〔2018〕251号)等。

  2、哪些类型的投资活动属于《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以下称11号令)所称境外投资?

  根据11号令第二条,境外投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以下称投资主体)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以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获得境外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投资活动。投资活动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1. 获得境外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等权益;

  2. 获得境外自然资源勘探、开发特许权等权益;

  3. 获得境外基础设施所有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

  4. 获得境外企业或资产所有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

  5. 新建或改扩建境外固定资产;

  6. 新建境外企业或向既有境外企业增加投资;

  7. 新设或参股境外股权投资基金;

  8. 通过协议、信托等方式控制境外企业或资产。

  11号令所称企业,包括各种类型的非金融企业和金融企业。

  11号令所称控制,是指直接或间接拥有企业半数以上表决权,或虽不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能够支配企业的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重要事项。

  3、11号令第二条“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等”,其中“资产、权益”的范围是什么?

  11号令中的“资产、权益”包括货币、证券、实物、技术、知识产权、股权、债权等各类资产、权益。

  4、11号令中“境内企业直接开展的境外投资”是指投资主体以什么形式开展的境外投资?

  11号令中“境内企业直接开展的境外投资”是指境内投资主体直接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的境外投资。例如,境内企业A直接新建或收购境外企业B;境内企业A将资产、权益注入境外子公司a或为a提供融资担保,由a新建或收购境外企业B。

  5、投资主体在港澳台地区投资是否属于境外投资?

  根据11号令第六十二条,投资主体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企业对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开展投资的,参照11号令执行;投资主体通过其控制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企业对境外开展投资的,参照11号令执行。

  6、境内自然人在境外设立企业或开展其他境外投资项目,是否适用11号令?

  根据11号令第六十三条,境内自然人直接对境外开展投资不适用11号令,境内自然人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企业对境外开展投资的,参照11号令执行。

  7、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境外投资,是否需要按照11号令履行有关手续?

  是。

  8、投资主体应在境外投资项目进展到哪一步时履行核准或备案手续?

  根据11号令第三十二条,属于核准、备案管理范围的项目,投资主体应当在项目实施前取得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

  11号令所称项目实施前是指投资主体或其控制的境外企业为项目投入资产、权益(已按照11号令第十七条办理核准、备案的项目前期费用除外)或提供融资、担保之前。

  9、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有效期为多久?

  根据11号令第三十五条,境外投资项目的核准文件和备案通知书有效期2年。如确需延长有效期的,投资主体应当在有效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出具该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的机关提出延长有效期的申请。

  10、企业开展境外投资,事先需要知晓哪些政策性文件?

  根据11号令第三十四条,已核准、备案的境外投资项目,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主体应当在有关情形发生前向出具该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的机关提出变更申请:

  1. 投资主体增加或减少;

  2. 投资地点发生重大变化;

  3. 主要内容和规模发生重大变化;

  4. 中方投资额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原核准、备案金额的20%,或中方投资额变化1亿美元及以上;

  5. 需要对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有关内容进行重大调整的其他情形。


以上内容根据文章发布者洪先生对2023年海南境外投资备案代办全流程实际操作经验做汇总解析,严禁转载,违者必究!希望小编整理的《海南境外投资备案代办全流程实操指引》可以协助国内企业了解并顺利通过海南境外投资备案代办全流程实操指南,如果有细节问题不清楚欢迎联系小编咨询细节,小编公司有专.业的工商税务团队协助各位顺利通过海南境外投资备案代办全流程办理指南,感谢阅读,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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